二郗奉道,二何奉佛,皆以財賄。謝中郎雲:“二郗諂於道,二何佞於佛。”
蘇峻亂,諸庾逃散。庾冰時為吳郡,單身奔亡,民吏皆去。唯郡卒獨以小船載冰出錢塘口,蘧篨覆之。時峻賞募覓冰,屬所在搜檢甚急。卒舍船市渚,因飲酒醉還,舞棹向船曰:“何處覓庾吳郡?此中便是。”冰大惶怖,然不敢動。監司見船小裝狹,謂卒狂醉,都不復疑。自送過浙江,寄山陰魏家,得免。後事平,冰欲報卒,適其所願。卒曰:“出自廝下,不願名器。少苦執鞭,恒患不得快飲酒。使其酒足余年畢矣,無所復須。”冰為起大舍,市奴婢,使門內有百斛酒,終其身。時謂此卒非唯有智,且亦達生。
諸葛令女,庾氏婦,既寡,誓雲:“不復重出!”此女性甚正強,無有登車理。恢既許江思玄婚,乃移家近之。初,誑女雲:“宜徙。”於是家人壹時去,獨留女在後。比其覺,已不復得出。江郎莫來,女哭詈彌甚,積日漸歇。江虨暝入宿,恒在對床上。後觀其意轉帖,虨乃詐厭,良久不悟,聲氣轉急。女乃呼婢雲:“喚江郎覺!”江於是躍來就之曰:“我自是天下男子,厭,何預卿事而見喚邪?既爾相關,不得不與人語。”女默然而慚,情義遂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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